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未知   时间:2012-05-08   点击数:  责任编辑:未知

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

社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结合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以及到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以下简称“进村社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国家下达我省1200名指标,我省自行增加500名配套指标;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

二、报考要求及范围

(一)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工作进度

3月份以前,各市(州)上报需求计划和配置方案;5月份,公布招录方案并组织报名;6月份,分级下达招考指标;7月份,组织考试;8月份,审批录用;9月份,岗前培训,安置上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通告发布

5月份,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报名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

2、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报名信息的采集。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有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3)、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附件1)和《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4、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5、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6、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说明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7、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电子表格,于6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8、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五、考务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监察、自考等其他有关部门联合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考务办公室负责全省考试的考场编排、准考证印制、命题、制卷(对甘南州选择藏语试卷的考生须准备藏文卷)、试卷保管、阅卷及登分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应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三)考试时间

201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

(四)考场设置

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每个考场30人,为同一生源县(市、区)、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办公室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省考务办公室。

六、指标分配及录用

(一)指标分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考试。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四)审批。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用人员逐一复核后,要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于8月10日前,将“资格审核表”、《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原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前要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安置上岗。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按照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和甘人通〔2009〕15号等文件规定(以后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时,按新规定执行),由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落实生活补助待遇等,所有人员于9月底以前全部到岗。到岗后,各市(州)要及时向省人社厅报送《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工作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5)。

七、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

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三)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九、检查验收

选拔工作完成后,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省政府。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931—8410817,8960728

甘人社通【2012】148号_2012年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实施办法附件(1-5).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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